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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与4家电商平台签约 共同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


更新时间: 2015-12-29   



12月28日,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一号店4家大型电商平台在京举行合作签约仪式,约定双方共同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协作发布对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履行情况检查结果信息。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钢表示,质检总局与4家电商平台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进企业产品质量承诺活动,是质检部门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制度建设与实施的一项重要措施。质检总局自2014年以来,启动了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将标准备案改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截止到2015年12月15日,全国已有16689家企业作出了标准自我声明,共公开标准49884项,涵盖83649种产品,全国18个省份全面开展了标准自我声明的整体试点工作。为有效推动标准自我声明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推行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制度的要求,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创新开展了企业产品质量承诺工作。

陈钢指出,质量承诺是推进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的创新举措,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实施质量社会共治。他要求,要以签约仪式为契机,切实抓好合作协议约定的各项任务,推动12365系统和产品质量承诺信息化平台在全国质检部门的应用。各地质监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做好企业质量承诺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各电商平台企业要与总局执法督查司尽快实现信息化平台联网,让消费者尽快能通过电商平台查询质量承诺有关信息。质量承诺企业要切实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自我公开声明的标准,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全国“双打”领导小组办公室、质检总局有关司局、国家标准委、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家电协会、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中国服装协会、中国质检协会净水设备专业委员会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